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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新纳统企业支持”“支持商贸业品牌升级”“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”奖励类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2-11-11 | 查看: | 来源: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|
摘要:我局于2022年8月25日至9月30日开展“新纳统企业支持”“支持商贸业品牌升级”奖励类项目受理,8月30日至10月9日开展“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”奖励类项目受理,相关企业积极申报。根据《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《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相关要求,结合近期企业申报情况,为进一步推动政策更广泛惠及企业,满足企业的业务受理需要,我局拟于近期开展“新纳统企业支持”“支持商贸业品牌升级”“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”奖励类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
各企业:
我局于2022年8月25日至9月30日开展“新纳统企业支持”“支持商贸业品牌升级”奖励类项目受理,8月30日至10月9日开展“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”奖励类项目受理,相关企业积极申报。根据《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《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相关要求,结合近期企业申报情况,为进一步推动政策更广泛惠及企业,满足企业的业务受理需要,我局拟于近期开展“新纳统企业支持”“支持商贸业品牌升级”“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”奖励类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计划审核项目、拟受理时间、咨询人、咨询电话、申报网址

本次计划受理项目为“新纳统企业支持”“支持商贸业品牌升级”“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”,按集中受理方式进行,受理操作指引详见附件。受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7日。


二、注意事项

(一)相关操作指引已发布,请关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-通知公告(http://www.szlhq.gov.cn/bmxxgk/jjcjj/dtxx_124217/tzgg_124219/content/post_9778727.html)。

(二)已于2022年8月25日至10月9日提交申报的企业请勿重复申报。

(三)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,选择“深圳市——龙华区——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——公共服务”,选择对应项目在线填报,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。上传材料应准确、齐全、清晰。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,加盖公章及骑缝章,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(胶装),申请材料一式两份。

(四)纸质材料接收地点: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。(地址为: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)

(五)预约办理:申请人通过预审后,需通过“i深圳”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预约“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”——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”号办理,未预约不予办理。

(六)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顺延5个工作日。

   特此通知。

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2年11月9日